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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云用户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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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更新、终止和解除

12.1.  中国电子云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对本协议及相应的服务规则内容进行变更,并将以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站内信、短信等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公告或通知;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12.2.  在您的账号注销或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网站服务的,本协议终止。

12.3.  因下列原因造成中国电子云迟延履行协议,或者限制、中止或终止提供本服务,中国电子云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中国电子云应在可行条件下,及时向您告知服务受到影响的原因。(1)由于不可抗力、基础运营商原因、网络安全事故或其他超出中国电子云合理掌控范围的事件;(2)如您无法取得应当取得的合法经营资质或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或者出现资质无效、过期作废/失效、被撤销等情形,或被主管部门采取列入黑名单等处罚、管制措施,您有权拒绝或停止提供相关服务;(3)由于协议期内新出现的法规、政策出台或修订(包括临时性和/或强制性的法规、政策或通知,以及行政、司法、监察机关等具有调查权、执法权的部门或机构的相关通知),中国电子云为了遵守上述要求需要限制、中止或终止全部或部分服务的。

12.4.  无论本协议或我们提供的云服务因为何种原因终止,对于您账号中的全部数据或您因使用中国电子云服务而存储在中国电子云服务器中的数据等任何信息(如有),我司将根据您使用的不同产品,给您不同的数据保留期(如有),具体各个产品的数据保留期(如有)以各个产品的服务协议或SLA或中国电子云官网(www.cecloud.com)上公示的期限为准。您应在数据保留期(如有)届满前完成全部数据的迁移和备份。数据保留期(如有)届满后,该等数据将被彻底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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